关于公布连州市第二批县级
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通知
各镇(民族乡)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保护和利用好非物质文化遗产,对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我市文化事业建设,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的有关规定,经连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会议评定,现将瑶族神老节等九个项目列入我市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并予以公布。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继承发展”的工作指导方针,科学规划,妥善处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经济、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条件之间的关系,尽心尽力做好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附件:连州市第二批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连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4月9日
附件: 连州市第二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 一、民间音乐 序号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1 Ⅱ 水路歌 2 Ⅱ 瑶族坐歌堂 序号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1 Ⅷ 沙坊切粉 2 Ⅷ 东陂水角 序号 项目代码 项目名称 4 Ⅹ 西岸赛龙舟
二、传统手工技艺
3 Ⅷ 丰阳牛肉干
三、民俗
1 Ⅹ 瑶族神老节
2 Ⅹ 沙坊洗佛节
3 Ⅹ 星子舞香火龙